首页  >  服务项目  >  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

20150313092320526.jpg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明确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浓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作业场所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建议。

通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可以为企业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指导意见、技术依据;为职业健康检查提供技术参考意见;为企业防范和降低职业卫生风险,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主要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第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一)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照相关法律规范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与评价,明确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浓度,结合企业的防护措施、管理制度等现状条件,综合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效果,对存在问题的作业场所提出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建议。

通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可以为企业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全面的指导意见、技术依据;为企业防范和降低职业卫生风险,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第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识别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生补充措施;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该业务以建设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主要针对试运行期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主要依据是《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2年第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其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识别、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

该业务主要在项目设计阶段针对项目投产后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基本卫生要求、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不包括建设期的相关内容。

 

职业病危害因素指定点委托检测

       主要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遵从客户意愿,对其指定的危害较大的部分工作场所或岗位的指定检测项目,参照职业卫生相关技术规范尽可能的暴露出被指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程度,为委托企业提供重点岗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局部依据、有针对性的做出相应改进。

 

备注:我司为广东某知名第三方职业卫生检测评定机构核定的珠中江城市区域战略合作伙伴。

上一篇:危废转移

下一篇:环境检测

服务项目
  关注我们
扫描关注公众号 扫描访问手机站
服务项目
> 环境检测
> 环境评价
> 清洁生产
> 清洁绿化
关于我们
> 公司简介
> 企业文化
> 资质荣誉
服务热线
0756-8880188
传真:0756-8880399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乐园路72号
E-mail:cs@chingyoung.com
投诉监督:0756-3317878
在线咨询QQ:1234567895}    在线咨询QQ:1234567890   
CopyRight  ©  2024  广东青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www.chingyoung.com ] ,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23606号     粤公网安备44040202001117号   <  网站地图  >      <  企业邮箱  >      技术支持:珠海网站建设网     

联系方式
电话:0756-8880188
投诉:0756-3317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