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在本厂会议室组织召开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3位专家,技术服务单位广东青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斗门区井岸镇泓翔白铁经营部等代表组成。验收工作组根据《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狮群村大环山开展电器内7号厂房,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五金灯饰配件加工等,年加工五金灯饰配件1.5万套。劳动定员有15人,项目不设员工食堂及宿舍,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8个小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5年12月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珠海市斗门区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2月4日予以批复,批复文号:斗环建表[2016]017号。本项目于2018年1月竣工。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年加工五金灯饰配件1.2万套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主要设备有冲床1台、钻床3台、喷粉设备1套 、35万大卡燃烧炉1台、烤炉1台。项目打磨工序没有建设,7台冲床没有配置。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打磨设施和7台冲床尚未建设,其他建设内容和设备与环评报告表一致,无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清洗工序产生洗涤液,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湾口湿地公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喷粉工序中产生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经水喷淋治理设施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根据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粉尘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喷粉后烘干工序会产生少量的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烘干废气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4-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燃烧炉产生的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烟气黑度,燃烧废气通过18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烧废气的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包装废料、边角料、废洗涤液及生活垃圾等。
废洗涤液交由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包装废料、边角料由企业集中存放交外单位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排污口规范化设施公司按规定进行了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已办理《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
2、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公司按规定配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制定了《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位于开展电器工业园,工程建设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五、验收结论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申报了排污许可证,环境保护设施防治能力能满足其相应主体工程需要;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准确,验收结论明确,经修改完善后通过环保验收。
六、验收资料查阅有以下方式
可向以下公司负责人索取验收报告:
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13823030835
公示期: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9月17日
公示地点:
http://www.chingyoung.com/a/20188205652.html
斗门区乾务镇维冠五金厂
|